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房子装修时,物业要求支付装修押金。它说,这些钱将在三个月的房屋检查后退还。我的收据丢了,财产将不予退还

2022-04-11 16:21: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押金条丢失的,并不会改变交付押金的事实,在对方退押金时,只要向对方出具一份原押金条作废的声明或证明就可以的。但是,如果对方因此而不承认曾经收到你的押金,而你又不能提供押金条,或有其它证据可以证明你曾经交付押金的,则你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是无法要求退押金的了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装修中间环节产生的收费,一定要注意保留收据,哪怕是字据,这都可以作为日后纠纷调解过程中的凭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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