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昨天在广西北海订了三套房子,并付了定金。它已经是一座现有的房子了,但是后来,当我回来的时候,我在网上看到评论说房子的质量有一个大问题。我今天不想要房子。我能退还这三所房子的押金吗?

2022-03-31 07:46: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为买房交的订金,一般视为交付预付款,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如果买房,订金冲抵房款,如果不买,可以退。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 (一)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二)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 押金是定金的话,不能退;押金是订金的话,必须退。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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