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我钱,找不到他。我几年前见过他,向他要钱。双方撕毁并被说服打开它。现在我被警察局传唤,因为另一方做了轻伤鉴定,现场有目击者。当时,他只是在流泪,所以我没有承认打过他。警察局能拘留我吗?请热情的律师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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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不成,可以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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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有借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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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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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打人不承认,警方可以通过讯问嫌疑人、询问被侵害人、传唤其他证人或者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也可以在现场进行堪验检查等方式确定打人者是谁。打架致人轻伤的,构成
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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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