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共机构工作了10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现在单位提出补充以前的养老保险,但我要签一年的合同。离开后,我不能要求任何赔偿。如果我现在想离开,我可以在之前的养老保险之外再向单位要求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吗,现在单位说我自愿辞职,所以我只在一月份给养老金补偿,而不是工资补偿。我应该争取什么理由

2022-03-24 23:4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临时工可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如果由于以下原因提出离职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主动辞职一般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 单位未依法缴纳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辞职时,可要求补偿金。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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