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你不提前一个月向某个机构申请离职,突然离职并与另一家公司签订合同,原公司扣留工资并要求赔偿是否合理?但是,合同中没有描述此类情况的赔偿要求。你必须完全听从原机构的赔偿要求吗?他们要求的赔偿有什么限制吗

2022-03-18 10:22: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不需要赔偿公司损失
  • 员工违约离职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限,被公司无理由辞退的,是可以向其请求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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