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买房子,现在需要户口本,可是我离婚了,户口本在男方,请问去派出所来户籍证明可以吗?

离婚
2019-03-18 16:32: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后原夫妻的户口是否在一起,主要取决于当事人彼此是否愿意。
      夫妻离婚,只是原婚姻关系以合法的途径予以解除,而当事人的一方是否将户籍迁移或继续放在一起是事实上的民事行为而没有法律上的任何关系。
    户口分离了,当事人双方已不是夫妻;户口还在一起,当事人双方也没有任何关系。
      但不管如何,既然已离婚,如果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清,最好还是彼此将户口迁移。
  • 首先,如果当事人的结婚证丢失,那么其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其次,如果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无法提供其户口本,那么提供户籍证明也是可以办理离婚登记的。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关于户口本问题的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再次,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1、本人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带好相关的资料。



    2、携带好本人的户口薄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为了万一,最好先将户口薄等原件资料复印一份,以防中途要求复印,增加事情。建议将所有资料装在一个文件袋里携带,以防不小心遗失。



    3、资料合适完毕后,提出申请,让派出所开具证明。兹证明XXX,身份证号XXX,户口所在地XXX,现居住地XXX特此证明XX派出所,年,月,日,盖章(派出所公章)

    4、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一般一个月的有效期,过期作废。办理户籍证明不收费,只需到户籍部门提供相关证件即可。
  • 双方的户口本都要的。这是规定必须提交的。因为只有户口本能够证明双方身份的,才能够依法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
    (一)离婚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持有结婚证。
    2.当事人双方至少有一方户口在当地。
    3.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申请。
    4.当事人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自愿离婚且达成离婚协议。
    (二)提交的证件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
    2. 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数码照片。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