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曾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刑一年,后又因故意伤害罪判刑一年三个月,2017年又故意伤害致轻伤一人轻微伤一人,已经得到对方谅解并赔尚并在当地派出所撤案,这件事算不算到底,我会不会还被判刑收监。

刑事辩护
2019-03-17 22:50: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打人至轻微伤需受治安处罚
    1、根据现阶段法律规定,轻微伤一般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公安机关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2、行政拘留或罚款:
    (1)给予双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不是受害人“提出”不提出的问题。
    (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受害人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3)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4)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
    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打人者被治安拘留后仍然需要赔偿受害人相关损失的,若双方协商不成时,受害人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到法院诉讼追偿。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具体赔偿标准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此如果是发生故意伤害的情形下,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可以依法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追索相应的赔偿。
  • 故意伤害罪必须造成轻伤以上结果。根据199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条的规定:“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
    ”具体的轻伤标准,依据上述规定认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