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3-05 09:22: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约定试用期,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情况协商,也可以不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其成立与生效
  • 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你好,首先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注意约定试用期的问题。我国劳动法规定最长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接着就是工资的问题,对于薪酬以及奖金的给付方式要约定好。其次就是要求单位购买社保这个条款也要约定好。
    最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也要多注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