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超市工作了四天,不能工资,怎么办?

2022-02-27 12:51: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现行法律对员工的离职很宽松,员工有很大的自由权,因扣工资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提前离职并非扣工资的法定事由。劳动者对已经付出的劳动除非特定情形之外,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并不因违法离职而丧失对劳动报酬的请求权
  • 如果用人单位拖延或者不发工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依据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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