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终止条款第二项规定,因出卖人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出卖人应按房屋交易总价的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或双倍定金。问题:如果卖方违反合同,买方能否选择向卖方索赔总价20%的违约金?“或”这个词是什么意思?谢谢大家!!

2022-02-27 02:53: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违约,卖方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首先是以双方协商为准,如果违约金的数额过高,高于房屋标的价钱的30%,那么买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降低,如果违约金过低,卖方也可以要求法律提高相应违约金金额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等等
  • 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支付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可以没收定金)或者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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