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我的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我不能半途而废,否则我需要支付至少一个月的租金。我想说的是,房东告诉我可以转租,但我没有签署合同。我需要承担什么后果?我不能生活,也不能转租。我可以要求房东退还我的押金吗?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2022-02-26 06:53: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求承租人返还向第三人收取的超出出租人应收租金部分的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承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的,承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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