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4年8月,朋友以帮我买房子为由,向我拿了七万元的房款,之后又以他资金周转紧张向我借了两万五,可是到现在他只还了我五千元,我已经经过法院起诉宣判,并且也申请强制执行一个多月了,他也签字了,说好每个月还一万元的,可到现在他还是已各种理由推脱不还,我该怎么办啊律师,帮帮我吧!

2019-03-15 01:45: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欠钱不还起诉后:原告作为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向法院提交身份证、调解书或判决书、主审法官开生效证明、有的法院还要求复印被执行人在诉讼中填写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20.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 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 你可以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后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提供那人的住所或银行账号,要求法院的人查封或冻结他的财产。如果那人仍然不主动偿还你的借款,执行局的人查到那人的财产后会直接划拨存款或拍卖房产来偿还你的借款。
  • 债务纠纷,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选择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不过需要收集对方欠债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工伤赔偿可以起诉的同时申请先予执行,不需要等到庭审结束,。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搜索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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