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借钱不还玩失踪了,电话打不通,骗我担保贷款算诈骗吗

2019-03-14 19:21: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钱不还不一定算诈骗,构成诈骗是有条件的。
    借钱不还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由于没有能力偿还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诈骗。如果有能力偿还不还,可能涉嫌诈骗罪。因此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当时人的实际偿还能力以及当事人不还款的原因,从而确定当时人是否满足我国刑法规定的诈骗罪的规定。

  •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 朋友之间借钱不还,又没有借条或欠条,这是法律与道德之间存在的漏洞所造成的。因此,借钱一定要有借条或欠条,这不仅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也是为了防止发生变故和对方遗忘的好办法。
    如果有欠条,对方不还钱,就可以起诉对方,即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了。在没有借条或欠条的情况下,最好能跟对方达成还款协议。前提是,对方必须合作,能就还款事项签一份协议书,如还款时间,是分期付还是一次支付;以及还款日期和对方签名。
    对方到期不还,就有证据起诉了。
  • 民间债权债务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立案受理范围,同时明文规定公安机关不得越权干预经济纠纷。应当到法院起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公安部曾经发出《公安部关于严禁越权干预经济纠纷的通知》、《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及《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加以规范,明确不得随意超越职权范围,以查处诈骗罪为名,干预经济纠纷,替当事人追索欠债,从中提成牟利。
    非法动用强制措施,侵害经济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对借机中饱私囊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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