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补充协议没有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
2019-03-14 08:09: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双方补充签订的协议,属于双方的私人行为,原则上不具备法律效力。或者说,充其量只能作为法院参考的依据,不作为判决唯一依据。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 按照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的条件是: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解除。因此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不具备合法夫妻身份关系的当事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适用《婚姻法》第 31 条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离婚时应先验明双方的夫妻身份,凡没有《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表明其无合法的婚姻关系而立不能确认其夫妻身份,就不能办理离婚手续。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夫妻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其他有关离婚的事宜,包括离婚后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的处理,夫妻可以在自愿离婚的前提下,本着互谅互让、好聚好散的精神,共同协商,妥善解决。
      
    3、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离婚事关婚姻家庭关系的重大变更,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对离婚行为而言,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进行登记离婚。
      
    4、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协议离婚必须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即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如果不具备这一条件,则不能通过行政程序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
      从协议离婚的条件来看,协议离婚必须要有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双方离婚达不成成协议,那就不能协议离婚,只能诉讼离婚
  • 我国婚姻法有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决定离婚,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就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等问题进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合意,则可以直接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
  • 您好,凡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经济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