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育有两个女孩子,离婚后一个孩子跟母亲,一个孩子归父亲,现母亲再婚,男方无小孩,再生一个小孩算超生吗?

离婚
2019-03-11 17:45: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二孩政策已全面放开,《收养法》仍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这已不适应当前人口形势,应放开这一限制。”3月10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在接受采访时建议,在符合当地计生政策的前提下,收养人可以收养多名子女。
    方燕告诉,生育问题近些年备受关注,随着“二孩”政策的落地,越来越多的家庭沐浴在两个孩子的愉快生活中,但一些无法生育孩子的家庭,一些已有孩子但还愿意收养和照顾更多孩子的人,却存在诸多限制。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只有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方燕对《收养法》第八条给出了具体修改建议:收养人可以收养多名子女,但收养子女数量应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且应证明收养人具备抚养和教育多名子女的经济能力、健康情况、个人及家庭意愿等,个人信用良好。
    另外,针对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年龄问题,方燕也给出了建议。《收养法》中规定,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方燕建议,把被收养人年龄放宽到不满18岁,并增加“被父母虐待和家暴的子女”这一类;收养人的年龄则应从满30岁调整为满25岁。
    在方燕看来,无论生养还是收养子女,最后升华到的层次都是人与人之间的爱、家庭之爱、对儿童的关怀之爱,儿童才是未来,涉及儿童的法律根本出发点应是爱心。

  • 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再婚夫妻可以生育的情形:
      
    1、再婚夫妻中,夫妻一方为初婚,另一方为再婚并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或者双方都是再婚,其中一方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另一方未生育过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2、农业人口的再婚夫妻,一方为依法生育过两个子女的丧偶者,另一方为未生育过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