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朋友涉嫌诈骗金额一万元,现已立案侦查被拘留,但受害人已同意写谅解书,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吗?

刑事辩护
2019-03-11 13:14: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公诉科,证据不足公诉科可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涉嫌诈骗罪,目前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刑。
    取保候审,是临时性的强制措施,不代表以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刑。关键在于罪名是否成立 ,如果数额特别巨大,可能面临较重的刑事判处 。
    一般不会被依法进行取保候审额的
    具体结果,还要看具体案情和律师辩护情况。事关重大,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 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符合条件就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六十八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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