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8月份加入了一家私营企业,进厂时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当时,我口头同意私营企业的老板,试用期是一个月。如果双方在试用期内都不满意,我会提前离开。试用期工资2500元。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的,试用期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后,固定工资为每年5万元。试用期满后的第12天,企业主表示个人义务未达到预期,要求未来固定工资按3000元计算。我别无选择,只能要求辞职。工资结束时,试用期工资,包括1月后的12天,付给我2000元。我不明白。我能问一下我是否能拿回我应得的薪水吗。

2022-01-20 18: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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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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