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区收取停车费问题。本人是该小区一套房子的业主,由于工作原因,一个月大概回家住两到五晚,原本过夜收取停车费10元,从今年二月起,业委会加收30元过夜费,等于我晚上车子停自己小区要收40元一晚,问业委会说要么包月,包月是150元一个月,我一个月回来没几次包月不是很划算,我总感觉这是在要强制收取停车包月费,这种小区非固定停车位应该属于业主共有的,适当的收费我觉得是可以接受的,但现在这样收费我一天的停车费等于是别人包月的八倍,这种收费合理吗?我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消费者维权
2019-03-10 01:22: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停车费每个物业都可以收,这是规定可以收的。一来可以让非小区的车进不来,占用小区业主的停车空间。二,你也说了这是广大业主的共同区域了,把区域平方分摊到每一个业主的的身上,您想想分到您家的空间,还能停下一辆车吗。
    也就是您停车,也占用了其他业主的公共区域。您交的停车费,30%是归物业所有,作为管理费用,就是物业的工资啊,什么的。70%是要归入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的,你看看小区里那些乱停车的,压坏了路基,压坏了草坪,这些都是要钱来修的。
    所以停车缴费,是很正常的事情,只是收费的数字,才是您要真正考虑的事情,收多了,就是乱收费。以上是我对是否收费的解答
  • 物权法哪一条规定小区内停车要收费?物权法没有规定要收费,规定的是所有权人有收益权(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人的收益权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取决于所有权人。
    问题在于,你说的小区停车位的所有权人是谁,可能是全体业主,可能是开发商,可能是购买停车位产权的人等等。
  • 一般来说,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通常会在售楼同时售卖车位;
    不过,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关于小区车位问题发生纠纷首先需要弄清楚车位的归属,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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