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我的名字,但是房子不是我买的,我可以单方面卖掉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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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
合同和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一致的,但是房产证办理之后可以进行过户或者是加名,以房产证上加名字为例:
1、赠与: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
2、买卖:可以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
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
3、析产: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再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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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证上直接写子女的名字,意味着房子已经属于子女所有,无需再办理赠与手续。
2、如果房产证上是父母的房子,则需要办理如下的赠与手续,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
赠与合同(详见《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2)办理赠与公证(需要父母和孩子共同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3)凭赠与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按规定缴纳相应税费;
(4)到新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否则,即使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也并不等于赠与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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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可以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但不可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鉴于上述对您案件的分析,现从法律的角度作出如下建议:您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应当说明真实情况,并明确交房时间,过户手续办理以及
违约责任等。最后,关于本解答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您可以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希望我的答复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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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
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
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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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