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好,请问律师,如果房屋是老人的,老人把房屋赠与孙子,并做了公正,但老人的其中一个子女并不知情,请问该公正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具备,该赠与合同何时生效?

2019-03-08 06:2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赠与过户所需材料
      登记申请书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已购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及补交房屋差价(标准价、优惠价公有住房)证明;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
      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幢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 若赠予的房屋明确约定为夫妻一方所有,则该房屋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前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这种情况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内,因为遭受身体损害而得到的赔偿,只属于残疾人个人,是残疾人个人的财产;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这种情况下,只能是明确规定属于一方的,才是夫妻个人财产。
    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赠与的情况,没有明确说明的,只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个人的衣服、鞋帽、手表等等;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项是兜底条款,应对一些新的财产类型。
  • 赠与合同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无论是哪种形式,如果经过公证,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不得撤销。  因为订立的合同经过公证,表明双方当事人对签订和履行合同是认真严肃的,对赠与人来说,有充分的时间和条件,来决定是否签订和履行该合同,不存在考虑不周,或情绪冲动等原因。
    从公证的效力来说,合同经过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直接具有申请法院执行的效力。  所以,这种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这对于严肃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力,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保证财产权利关系的相对稳定是必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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