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买一套房子,房子是2010年的,可是房屋没有房产证,整个小区所有房子都没有房屋产权证,买这样的房子会有什么风险,合同要怎么签才能保障我的权益

2019-03-03 09:37: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介机构如果没有房主的授权委托是没有权利代表房主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的,没有房产证说明中介机构没有尽到尽职义务,不了解房屋的信息,在房屋存在纠纷的情况下很容易让第三方收到损失。
    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尚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购房者将不能取得如下权利: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3、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4、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
    5、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地产仍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可以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
    6、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 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 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 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前两个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个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 房产证遗失补证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房产证遗失补证申请登记程序:
    档案馆查询、出具证明-遗失启示登报-配图—提交资料—交费领证。
    二、房产证遗失补证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补办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经过公证);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补办流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 房产证和产权证的区别为:
    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管理、经营、使用和处分房地产的凭证。主要记载业主所购房地产的房地产与土地的有关内容。现在颁发的房产证是由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合二为一,统一制作的房地产产权凭证,两者主要区别是《房地产证》同时记载有土地文件和房屋文件,是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统一进行登记。
    原《房屋所有权证》则没有记载土地使用权状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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