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结婚五年了,生活费一直由我负担。孩子四岁了,我还要承担孩子的所有费用。她要存钱。她总是告诉我她没有钱。我不想为她的钱而斗争,也不想要求她更多。当我第一次结婚时,我没有钱。经过几年的努力工作,我存了一些钱。现在我有两个问题:第一,如果我离婚,我是否必须支付她那部分钱,并承担我孩子将来的生活费用;第二,如果我现在买车,将来再离婚,这辆车会不会被视为夫妻财产,车会被分成她的一半。我认为这两种方法不公平。如果双方都有收入,婚后的财产就可以了。她已经好几年没工作了。婚后的财产也是我的。这不能算是她的。这是我自己挣的。我怎么能把离婚的一半给她呢。

2021-12-03 21: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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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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