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现金放进担保公司了,现在到期了,他们不还,我能起诉吗?

其它
2019-03-01 15:39: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是连带保证,那么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担保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 1、欠钱不还起诉没有数额限制。
    2、若对方欠你的钱不还,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可以到他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3、如果数额不大,审理期限为3个月;如果数额大,审理期限为6个月。如果其名下没有财产,只有等待有还款能力时执行。
    4、一般一审审限为6个月,诉讼费要看你起诉的金额确定。
    5、法院打官司有的时候也挺麻烦的,自己跑的话,先去立案庭立案,立上案之后就是等着分配到哪个法官,等着传票,开庭之前还要调解一下,调解不成再开庭,像你这个问题,如果没有其他情况的话,也就是说没有什么特殊原因,开庭之后半个月也就能判决了,之后半个月看是否有上诉,再之后他主动还钱就行,不主动还钱你就申请强制执行。
  • 《担保法》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