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04年3月份进入深圳一家私企从事销售工作,当时也签订了劳动合同,工作期间一直没有拿到提成,因为所订的销售目标很高,今年提成制度改变后不合理,可望不可及。现在我想在合同到期后提出辞职申请,请问我能要求公司给我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