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农村,父亲有一套房子,现在父母都已经去世,其他兄弟自愿放弃继承权,又正好赶上旧房产证换新,我可以要求直接改成我的名字吗?现在大队书记说不能改,给的新房产证也会是父亲的名字,可是父亲已经去世了,我怎么才能保证以后没有纠纷

2019-02-27 10:15: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属于当事人父母共有的住房,在他们过世之后,需要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的,规定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的,按照当事人父母各自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住房。
    需要所有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继承人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需要签署放弃协议。得到继承公证书,由被选定继承人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继承过户手续。
  • 父亲或母亲的遗产房,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

    《继承法》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1、房屋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前,房屋被拆迁的。因房屋已经转化为拆迁赔偿款,所以,由继承人依法继承并分配拆迁所得的赔偿款。
    2、房屋继承开始后,在遗产分配中取得房屋的继承人,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在房屋被拆迁的情况下所得的赔偿款,属于其个人所有,其他继承人无权参与分配。
  • 房产继承的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房产继承所需材料: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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