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朋友借钱后就消失了,不肯还钱,有借条和身份证照片,请问这样起诉他,能找到他还钱吗,

2019-02-26 08:36: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自己的身份证被借去作担保,那么你就成为了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的风险。担保责任按以下方式承担:
      
    1、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借款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人的所有财产都应当用于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 民间借贷,尤其朋友或者熟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如果到期后对方坚持说自己无力还款,出借人如何快速顺利的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一直是现实难点。结合本人的办案经历,以下几点供参考。
    (1)、尽快摸清借款人的实际经济情况。借款人说自己资金紧张无还款能力时,但实际情况不一定如此,一般情况下,从人性角度讲,借款人会有所隐瞒,他要维持生活。如果借款人之前为高收入人群,维持生活就需要资金。这时,尽快去借款人的经营场所实地打听了解具体业务经营情况,去了解掌握借款人名下的房、车、股权、存款等财产线索,去借款人住所地打听打听其具体情况,等等。
    (2)不着急起诉。摸清实际情况后,先去谈和解,因为法律程序周期长,一审二审强制执行等系列程序,全部走下来很缓慢。当事人直接和解如果顺利,可以较快拿回部分甚至全部借款。具体如何谈和解?建议带上专业律师一起去谈,利用律师的专业技能协助谈判、签订财产转让协议等等。
    (3)最后和解不成,选择起诉。起诉前有两点注意,如果借款人已婚,可以将其配偶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多一个人多一份保障。另外,如果可以,建议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将调查出的财产查封冻结,有利于判决生效后强制执行。民间借贷维权,需要耐心、细心,持续地给对方施加压力,速战速决最好。不要拖延太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债务纠纷官司时当事人应提供以下几方面的证据。
    1.身份证、债权债务相关合同、借/欠据、银行汇款单、公证书或者发票等书证。
    根据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委托人是公司的,还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证人证言。
    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顺利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可见,证人的证据效力也是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
    4.录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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