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人殴打致鼻骨骨折,眼角破裂,眼球充血,案发是一男不太熟悉拉扯当中把包抢走,在抢回包的过程中殴打致严重受伤,怎么处理此案呢

离婚
2019-02-20 10:53: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被人殴打致伤多处骨折,打人者应该受到的法律惩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是违法的,具体怎么处罚,一般看造成什么样的损害结果:
      
    一、如果造成他人轻微伤以下结果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罚款、拘留;
      
    二、如果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具体看案情。
      
    三、民事赔偿方面,无论是否造成什么伤,受害人均可以要求赔偿。
  • 你好!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完全的精神病人,即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精神病人的危害行为,缺乏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精神病人由于不具有辨别是非、判断善恶以及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他对自己的行为,就谈不上故意或过失,没有主观上的罪过。
    同时,对犯罪人判处刑罚,也是为了对其进行教育改造,而这对于精神病人来说,也没有实际意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