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是在哺乳期,老公从怀孕期间对我态度极其不好,现孩子还在哺乳期,对孩子并不怎么关心,很少抱孩子,这期间总觉得老公不太对劲,怀疑他有外遇,暂没拿到短信及电话记录,请问这样首先要怎样掌握他出轨的证据?然后怎样维护我和孩子的权益?还有他一直不肯在房产证上加上孩子名字,我曾多次提出过

2019-02-18 09:25: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情况下,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你必须找到女方离家出走的证据。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根据你所述情况,孩子母亲不负责任的回老家,可以证明其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因为对自己哺乳期的孩子极为不负责任。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获取孩子的抚养权。
  •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如果你的儿子尚未成年,那么变更到你们夫妻名下手续很麻烦,需要提供处分房屋行为是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如果儿子是成年人,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即可。《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人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
  • 你好,收集对方出轨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对方承担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要求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抚养权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向法院起诉,法院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抚养权,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承担支付孩子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比例为对方收入的百分之三十,
  • 如果因为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出轨的,则通常情况下不会因为籹方在怀孕而不允许双方离婚,当然,这种情况下,只有女方提出离婚时法院才会允许,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则不会同意。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提出离婚,法院还是会适用女方在怀孕时不允许离婚的规定驳回男方的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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