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户屡屡拖欠房租,严重违约,我想也有权终止合同,如何让他走人?

2019-02-17 15:03: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一般来说租房合同中对应交未交(延期支付)租费按迟交天数要有滞纳金规定,超过中国时间未交费用的还应该有终止合同的规定,这是租凭合同的基本要求;
    2、租客能否转租,这在合同中也应该有限定,按现行房屋转让法规,转租房屋应该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
    3、依据上述分析,你所说的情况可作这样处理:一是责令房客限期交清合同约定的房租费;二是明确表示所租房子未经房东同意不得转租第三人;三是协商解决如果房客只租到明年一月,可立书面补充约定,先交费至一月,然后搬走;四是原押金在水电费未清算前不得抵消租费;五是房客违法合同租期提前退房也应该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
  • 如果租金还不欠你的,你索性就等到租期满时,如果不想给现在租你房子的人租(愿意就重新签租赁合同),直接赶人走就行。人不走,就拉电断水锁门都行。不要通过诉讼,因为诉讼解决很罗嗦,对方不走又不给钱更难办。
  •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一、拖欠房租和租期内退房的违约金怎么算  
    1、如果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的可以双方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对方拒绝搬出,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并要求对方承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  
    2、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房屋租赁违约金比例  
    1、房屋租赁协议违约金应该付多少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2、“不超过20%”,应是指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这只能适用于定金约定,约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 1,未按时缴纳房租,出租方可以按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未约定违约条款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合同法》中相关规定: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3,因承租方拖欠租金给出租方造成损失,出租方在要求承租方支付租金外,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对损失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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