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方与对方酒后打架,我方先出手,对方情伤,我方严重受伤,我方住院一个多月,现在已经出院,但被警方拘留写故意伤害罪对吗?

刑事辩护
2019-02-16 18:30: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既然已经开始打架了,行为人应对自身的行为有所认知,就不存在无意伤害之说。
      故意伤害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
  • 经法医鉴定,如果鉴定为轻伤,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故意伤害,刑事拘留为多少天。刑事拘留的时间为三天。如果案情复杂,可以延长到七天。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刑事拘留的时间为七天,如果案情复杂,可以延长到三十天。期限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查的时间最长为七天。
  • 刑法根据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
    故意伤害罪必须造成轻伤以上结果。根据199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条的规定:“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
    ”具体的轻伤标准,依据上述规定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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