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在外面包矿欠了钱,我妈想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我已经结婚,这样过户的财产跟我老公有关系吗?我爸的债务跟我有关系吗?

2019-02-15 13:55: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婚后债务一般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2.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有遗嘱的房产过户,应先到公证机构(公证处)开据“继承权公证书”,再到房产交易中心(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有遗嘱的,到公证机构(公证处)开据“继承权公证书”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注:根据遗嘱进行房产过户,在法律叫做“房产继承”。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并且就房产的归属,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的予以约定,通常情况下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就发生法律效力,双方的约定生效。因为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女方享有的属于债权,并非物权,不动产所有权的变更以房产登记为准。
    建议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样就不会再有任何的纠纷。
  • 结婚房子是否需要过户由夫妻双方协商,如果过户了,则属于一方赠与另一方的财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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