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打人致轻微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现在医药费花了4000

暴力伤害
2019-02-14 23:47: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2、拘留或罚款:

    (1)给予双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不是你“提出”不提出的问题。

    (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3)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4)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
  •   被他人侵害致轻微伤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在民事赔偿方面,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首先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1、当事人双方无法就打人行为所导致的民事赔偿达成一致,打人者作为赔偿义务人意欲将赔偿给付给受害人一方的亲属,这是无效的,也是有法律风险的,因为受害一方的亲属属于没有代表受害人一方就打人赔偿事宜进行交涉并接收赔偿达成和解的权利,如果打人一方强行使用此种方法,不但无法解决与受害人之间的纠纷,还可能会产生新的纠纷。
    2、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不表示反对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当由代理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行为人明知第三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仍与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损害他人利益的,应当由行为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66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