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是供电局分的一套四间房的公房,兄弟四人,爸爸早年去世,母亲健在。大哥顶职进供电局,后来未经兄弟同意,私自把房子过户给自己,只交租,未买断。现在要拆迁,也未经其他人同意,他过户一半房子老四,不管其它人,也不管母亲意愿,母亲现在想把房子要回来,该怎么办,具体是什么流程?

2019-02-08 09:13: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为例,以下是买卖二手房的过户流程:
    1、先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
    在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过后,房产交易双方要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管理部门会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产权时,会到现场作必要的调查,然后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估价。
    2、立契过户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经办人将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
    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双方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注意地是,这里卖方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其他房屋其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3、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房屋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需要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那样就可换取新证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 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 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城市私有房屋所有 人,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经审查核实后,领取房屋 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 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买卖城市私有 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和身份证 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
  • 房屋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释义,房改后,如何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房改政策购买的房屋,各地做法不同,大致如下:
    (1)离婚双方对该房今后的市场价进行确认,一方得房,一方获取补偿;
    (2)双方都要房,可通过房屋置换公司置换、调剂;
    (3)一方要房,另一方不争,但双方对房屋当前的市场价不能达成一致,房屋暂不分割,先作为共同财产,待以后上市时再作分割;
    (4)竞价,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房屋,另一方取得一半价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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