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父母去世十年了。。当时,几个姐妹没有提到继承父母房子的事。那时,我哥哥和两个妹妹关系不好。现在我父母的房子要被拆除了。我哥哥能独自得到我父母的房子吗?

2021-08-19 09:47: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在世的话,可以通过立遗嘱或赠与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子女

    父母不在世的话,得区分共同还是个人财产。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赠与公证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的话,如果子女都不同意放弃继承权,那就共同继承,房产无法分割啊,由得房产的人给其它的经济补偿,子女协商处理拉;如果其它子女都放弃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那就没什么问题拉。

    一、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否则房产部门一般不予更名;
    二、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 您好,可以签遗赠抚养协议
  • 按照产权情况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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