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有两个房子,一个是我父母在结婚时建造的,我祖父去世了几年,现在我祖母会把所有的房子给我父亲的兄弟,我作为唯一的孙子和父亲不能分割,我祖母说我们家不在家,我们有继承权吗?

2020-05-10 14:01: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在世的话,可以通过立遗嘱或赠与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子女

    父母不在世的话,得区分共同还是个人财产。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赠与公证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的话,如果子女都不同意放弃继承权,那就共同继承,房产无法分割啊,由得房产的人给其它的经济补偿,子女协商处理拉;如果其它子女都放弃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那就没什么问题拉。

    一、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否则房产部门一般不予更名;
    二、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 只要是合法婚姻就受法律保护,她有继承权,也有居住权。
  • 有年限限制,但本案现在未过诉讼时效,你有权利分得父母名下房子的部分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