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海10月9日进入公司,3个月的试用期,12月8日提交退休申请,已经找到了下一个家。这期间交几个月的社会保险?第三个月是前公司交还是新公司交?

2021-08-15 11:4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交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这样做:
    1、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社保。
    2、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3、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单位补缴。
    4、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二、向劳动局或者社保局投诉,需要先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证据。以下为各类证据。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购买商业险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单位出差的证明,如从单位客户那里获得的证据等;
    8、同事的证言等。
  • 您好,一般入职一个月后应办理社保。建议申请劳动仲裁,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付加班费的情况,可要求赔偿
  • 要求补缴社保,协商不成,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效是一年,主张劳动报酬可以自离职后一年内主张,其次你可以要求补缴两个月的保险,加班费平常按照工资
    1.5倍计算,周末按照2倍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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