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和隔壁的女人起纠纷,之后隔壁的女人先动手打我妈妈。我妈妈的脸部被打伤。医院检查结果是轻伤。派出所让隔壁的女人赔付医药费400元。至今隔壁的那个女的还没有赔付。我妈妈再次找到派出所,派出所说管不了。请问一下我现在如何利用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

暴力伤害
2019-02-05 11:36: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根据你说的情况,按照刑法应当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具体刑期还要看具体情节,按照最高法院和省高级法院的量刑意见细则,分别计算,如果充分利用从轻情节,可以判缓刑,所以,我建议你委托律师先到看守所会见一下当事人,了解更详细的对我们有利的情况,还要看他在里面是怎么与警察做的审讯笔录,在进入下一个阶段后,在查阅案卷,就能得出更详细的情况。
  • 根据法律规定,殴打或者故意伤害造成他人人身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赔偿内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误工费等。被侵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 致人轻伤被刑事拘留,仍然是要赔偿医疗费的。
    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其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被害人仍然有权要求当事人进行赔偿。
    作为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因伤害而造成的损失。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被人打伤,涉嫌故意伤害,可以报警,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可以主张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如涉及伤残,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等。
    一般根据实际给您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维护您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