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个问题需要咨询:目前我有一套西安市八府庄园的房产,此房产属于拆迁安置房屋,但是不属于小产权的,目前手上的证件是房屋安置分配证明,这个证明是可以更名的。目前我通过一家中介服务机构打算将房屋卖给客户,2015年12月19号我们三方签订买卖合同,等待中介更名以便将此交易完成,中介口头承诺大概一月时间可以完成变更,不过因中介一些问题,至今还未更名成功。目前我急用钱需要尽快将此交易达成,中介给予的解决方法是协议过户,(即通过买卖双方签订协议达成交易,户名依然是我本人的),买房的客户要求有律师讲解此行为的合法性以及有什么法律保障,以免产生今后的房屋纠纷。并且希望公证此协议!从而达成最终交易。

2019-02-05 07:05: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过户分为继承过户,转让过户,二手房过户以及商品房过户
    继承过户
    流程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 对于安置房的买卖交易规范主要有三个方面:  方面
    一、根据被动迁居民家庭是否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有所差别:  
    (一)、若取得小产证且满三年的可以上市交易。  
    (二)、若取得小产证未满三年,需要符合下列条件才能上市交易:  
    1、动迁安置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房地产权证满三年,  
    2、被动迁居民家庭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满三年。  三年起止点:自小产证发证日期起至房地产交易合同(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止。  
    (三)、若未取得小产证的,上市交易需符合第一条第
    (二)项规定的条件。  方面
    二、动迁安置房的初次交易限制、再交易自由  出售新建动迁安置房,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地产登记簿和房地产权证的附记栏内注记“动迁安置房,3年内不得转让或出租”,即初次交易限制。  因被动迁居民家庭获配的动迁安置房上市转让,房地产登记簿附记栏内不再标记“动迁安置房,3年内不得转让或出租”,即再交易自由转让原则。  方面
    三、其他  取得小产证不满三年或未取得小产证的,应当注意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大产证的保存和提交。
  • 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的,首先可由双方进行协商,在明确双方责任的情况下解决纠纷;如果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纠纷的,则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依法判决。
  • 不动产以过户为物权转移唯一标准,如果其中签过买卖协议,买卖协议合同本身是有效的 ,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表面上看产权仍属于甲某,甲某过世时房参还得再次是否属于甲某个人财产,甲某的妻子属于甲某的法定继承人。合同有效的情况下,还是可以求助法院,你只要提出明确的诉求,事实和理由,法院会依法受理,依法判决,不能因为怕麻烦而不去主动的解决问题。
    拆迁时,单纯的合同也无法证明你是有效的物权人,故必确定物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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