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成年,在一家公司工作,签了合同,但合同上没有说有试用期。然后,我工作了9天,辞职了。合同上说要扣除工资的30%。

2021-08-09 15:35: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没有明确,就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到时候可以依照这几条法规,去当地劳动仲裁提起诉讼。
  • 法律规定试用期随时可以走人,工资不得无故拖欠,这样的试用合同规定扣一半工资是违法的。可以辞职并要求支付所有工资
  • 你好,需要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处理,如果续签合同降职降薪的话,可以申请仲裁主张经济补偿,后续拖欠工资可向劳动局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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