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要拆迁了 产证上面是奶奶名字,爷爷奶奶过逝后,户主过户给妈,大姑姑另有单独的户口和产证,大姑姑的房子是爸妈造的,她的户口、产证、门牌号也都是爸妈出钱跑腿帮她办的。这些邻里都可以作证,因为办门牌号的时候,大姑姑的名牌号与邻居的门牌号重复了,找了邻居一起去要求重新办的。大姑姑现在自己能拿一套房子还想来分奶奶名下的房子,小姑姑说不会来拿。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大姑姑还能拿的到吗?她最多能分到多少?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9-02-03 10:37: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拆迁补偿是按房子的面积,与户口上的人无关。

    2、不管是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被拆迁人是房屋所有权人,拆迁补偿是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与在被拆迁的房屋内有户口的人无关。

    3、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除了对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之外,还需要对在被拆迁房屋内有合法农业户口的人给予安置补助。安置补助与房屋面积无关,而与户口上的人有关,是按人给予的安置补助。
  • 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
      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
    实际上也就是房产(房屋权益)纠纷和地产(土地权益)纠纷的总称。其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其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涉外房地产关系中的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和港澳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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