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下水主管接口因开发人员施工原因漏水,我家地板、墙皮损坏,赔偿2000元,我家邻居因我家主管漏水,他家墙皮脱落1平方米左右,地板看不见损坏,我家赔偿3000元以上,我们不应该赔偿

2021-08-04 09:26: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
    n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n
  • 楼上漏水赔偿没有一定的标准,但是因楼上漏水造成楼下的损失应由楼上的住户负责赔偿。具体的赔偿内容有:
    1、修复漏水所需要的全部费用;
    2、因漏水造成的其它财产的损失,其中财产的额度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估价来确定
  • 赔偿多少要根据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和受损害方的事实损失确定,责任的大小要根据漏水原因和当事人的安全监管责任或行为确定;事实损失要根据受损害方提交的物价部门评估等损失证据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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