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在用人单位享受的待遇

2021-07-30 10:12: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这个要看单位的规定的
  •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工伤职工提出一次性解决工伤赔偿待遇的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工伤职工工伤待遇支付相关条文,其中并没有禁止工伤职工在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时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从法律的适用原则来讲,一般为“法无明确规定不禁止,”也可以理解为“法无明文规定不得为既是默认。
    ”因此法律上讲工伤职工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因各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不同,各地所领取的赔偿金额也不一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