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尊敬的律师:我是回家路上喝酒挨打的人,住院治疗已经两个多月了。受伤的是,6根骨折,下颌骨裂,肩胛骨裂,视力下降,耳朵化脓,左耳听力声音小,听不见。前牙被踢了三颗。我想问一下。这个赔偿的话,能给我多少赔偿金?

其它
2021-07-27 20:08: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殴打事件:若致人轻伤或重伤的,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打人者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鉴定为轻微伤的,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形可处于拘留、罚款等处罚。
    被害人可提起刑事自诉,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民事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赔偿数额。若构成伤残等级还有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伤残系数。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你好,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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