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位女性的普通工人,做卫生兼职,在施工现场的房间里走路,什么也没拿,什么也没背,滑倒,侧身倒在地上,一只胳膊脱臼,脱臼的骨头裂开了。现在我们公司送她住院治疗,现在可以出院回家疗养。上级问她自己摔倒了,我们公司该怎么赔偿她。

国际贸易
2021-07-27 15:4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自己摔倒的单人事故,没有第三人的责任的话,是无法被认定为工伤的。
      具体参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释〔2014〕9号第六条如下: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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