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昨晚7点左右在路上一直走,从右边换了路,进入我的直线车道,没有打开方向指示器的车相互摩擦,事故发生后,两辆车没有拍照就移动到路边,车上有驾驶记录器拍的录像画面,叫保险公司的人后,对方没有看到影子,只有车在现场,现在还没有通报

2021-07-27 09:58:2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第一款法定最高刑为十年,第二款法定最高刑为死刑。
      所以,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事发后最短十年内报警,都应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但是,时间越长,证据灭失的越多,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是无法定罪的。

      《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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