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倒闭公司组织我们到另一公司工作五年,并由公司旗下的一单位代管我们。公司与派驻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内容,代管单位并未告知我们,代管单位为我们发放的是倒闭前单位工资,与现岗位同工种工资不符(差距很大)。请问他们的做法合法吗?我们该怎么做?

2019-01-29 14:57: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合同有约定工作岗位,单位不能随便调离,即使你不胜任,单位也要先进行一次培训,经培训仍不能胜任的才可以协商解除合同或者更换工作岗位。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工作岗位,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保持你的工作岗位,这里公司需要举证证明你不胜任工作岗位,否则仍然不能调离。
    你最好不要辞职,如果不想干了,可以跟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辞职则没有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按你在公司每工作一年,公司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6个月的支付一个月,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如无法协商解除,就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来解决纠纷。
  • 股份制企业破产,拖欠的职工工资,在破产财产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优先清偿。《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1、【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未签劳动合同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 通常认为,劳务关系中没有工伤问题,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在程序上,这类案件案由为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第2款规定,雇员在从事生产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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