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房主是经营者,有一个经营许可证,室内有空余地方,有租给另外的人做租赁生意,如果房屋拆迁,外租人和房主的拆迁补偿怎么赔偿。是否有相关文件?

拆迁补偿
2019-01-29 06:31: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1、《房屋拆迁许可证》审批表(窗口领取或政务大厅网站下载)(一式两份);
    2、项目核准意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总图;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经审核过的拆迁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
    6、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预算和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7、产权清晰、无争议的安置用房证明;
    8、拆迁户摸底登记表;
    9、拆迁房屋录像光盘;
    10、拆迁单位及委托拆迁单位的委托拆迁合同(自行拆迁的除外);
    11、拆迁单位及委托拆迁单位的资质证书(自行拆迁的除外);
    12、拆迁施工现场管理协议。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 拆迁对经营者有补偿。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 租赁房屋拆迁补偿:
    第一,搬迁补助费。
    按照建筑面积或合作规定进行计算。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包括:设备搬迁,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第二,停产停业损失(主要针对的是经营性用房)。
    按照建筑面积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