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房子已经交给买方了,房地产经纪人不付钱,该怎么办呢?经纪人说买方拿着钥匙交给他,手续还没办完。

2021-07-21 19:29: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您交的购房意向金属于预订款性质的费用而不是定金,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卖方应返还购房意向金但没有双倍返还的规定,除非你们之间有相关的约定。
  • 你们之前签的有房产买卖合同的吗,如果有的话起诉要求对方履行,或者让对方再把房子过户给自己,另外你还要防止对方把房产进行转卖,毕竟现在房子在对方名下,请尽早处理
  • 你好:可以起诉看证据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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