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1年在村里签订了20年的建设性养殖合同,2008年被征用了几个猪舍。政府也给予了相应的补偿,但现在又征用了剩下的住宅。我想知道住宅和猪舍有什么不同的补偿措施。
-
签订房屋买卖时,作为买方需要注意:
1、审查卖方是否对房屋享有所有权,这个可以通过到房管局查册解决,如果卖方有配偶,那么原则上要配偶一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
2、审查房屋是否有被他人主张权利的风险,同样可以通过查册解决,查册上面会显示是否有其他权利人,如抵押权人,如果有,那么这样的房子不能买,或者让卖方处理完了再买;
3、房子如果是干净的,那么就要注意交房时间,要约定明确的交房时间、交房条件,以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4、明确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时间及条件,以及约定卖方协助办理手续的义务及违约责任。等等。
作为卖方需要注意:
最主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期限、付款方式,并且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最后,对于买卖双方,上面所提到的均需要关注,可以明确对方的责任,也可以避免自己违约。
-
补偿标准可以双方协商确定。
对方没有经批准备案的,你可以拒绝
-
补偿标准目前基本上是根据协商确定,因为原来土地法规的标准过低,另外还需要看土地的用途,好征用土地是否经过了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的批准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