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章程规定法人未经董事会批准,以公司名义向公司借款。这能对抗善意的第三者吗?

2021-07-15 00:24: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公司法人代表与公司之间的往来借款是关联方交易。
    2、关联方包括:
    (一)该企业的母公司。
    (二)该企业的子公司。
    (三)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五)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六)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七)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八)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九)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十)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 借款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为其他公司担保的,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本案是否有影响要看贷款公司与借款公司的关系及借款公司的公司章程
  • 你好,需要由股东大会决定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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